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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

曾培炎 2008年01月16日09:35 来源:《求是》


 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是优化国土开发格局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。中央“十一五”规划建议、国家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都提出明确要求。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,加强国土规划,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,完善区域政策,调整经济布局。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明确要求,指出要分层次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,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科学依据;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,逐步构建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。温家宝总理也作出重要指示。国务院印发了《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》(国发〔2007〕21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要认真贯彻落实《意见》精神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全面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。

  一、充分认识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

 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,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。党中央、国务院审时度势、高瞻远瞩,确立了区域发展总体战略,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,并制定了相应政策措施。通过不懈努力,我国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,各地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,基础设施加强,社会事业全面进步,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,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,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显著成绩。

 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,我国区域发展中仍然存在有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。一些地区开发强度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,一些地区发展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,全国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不尽合理,区域公共服务差距仍在扩大。对此,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。

 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,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落实和细化,也是“十一五”规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主要目的是,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、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,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尽可能好的发展。主要任务是,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、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,确定主体功能定位,合理划分优化开发、重点开发、限制开发、禁止开发区域,统筹谋划全国经济布局、人口分布、资源利用、环境保护和城镇化格局,明确各地开发方向,控制开发强度,规范开发秩序,完善开发政策,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开发格局。

  在新的形势下,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,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落实“五个统筹”,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。我国国土辽阔,但是真正可利用的地域相对有限,必须规范开发秩序,促进资源合理配置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在那些开发密度已经比较高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在减弱的地区,实行优化开发,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;在那些资源环境条件比较好、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区域,实行重点开发,有利于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;在那些重要生态功能区、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,通过限制开发或禁止开发,有利于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。纵观世界,一些已经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和地区,其主要企业及人口,往往集中在部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区域,形成工业和服务业密集区;其他大部分国土为农林牧渔产业区,或保持自然状态。例如,按工业、居住、交通等建设用地占国土总面积比重这一开发强度来衡量,日本只有8.3%,德国只有12%,荷兰只有13%,人多地少的香港地区也只有25%。当前我国工业化、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,必须合理规划国土开发,引导不同区域产业相对集聚发展、人口相对集中居住,这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,促进生产要素空间优化配置和跨区域合理流动,形成区域分工协作、优势互补、良性互动、共同发展的格局。

  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。目前,资源与环境状况对全国以及各地经济发展已经构成严重制约。例如,一些地区超强度开发,一些城市“摊大饼”式地发展,超过了当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。全国656个城市中,有400多个城市缺水,110个城市严重缺水,水资源制约十分突出。又如,一些地方开发区设置过多过滥,城镇建设遍地开花,不仅侵占了大量良田,而且造成城市结构和经济布局的扭曲。全国耕地面积已从1998年的19.45亿亩降至2006年的18.27亿亩。还要看到,我国人均资源短缺,资源分布与经济分布不一致,能源储量主要在西北地区,而能源负荷则主要在东南地区,资源和产品长距离运输的成本比较高。此外,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、生态脆弱地区、风景名胜区,也存在盲目开发的现象,造成河湖干涸、土地沙化、生态退化,使国家和地区生态屏障遭到破坏。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经占国土总面积的37.1%,沙化土地面积占18.1%。这种状况继续下去,势必影响可持续发展,影响中华民族的未来。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,可以根据经济、人口、资源和环境条件优化经济布局,合理发挥不同区域经济发展、人口集聚、社会事业和生态保护的功能,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,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,实现集约节约发展、清洁发展、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。

  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途径。我国区域发展的差距,不仅表现为各地区人均可支配财力的不平衡,而且表现为人均公共服务的差距。东部、中部、西部地区人均GDP的比例约为1∶0.48∶0.41,人均财政收入及人均地方财政支出的比例差距大。长江三角洲、珠江三角洲和京津冀三大都市圈,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36%,而常住人口只占全国的15%左右,与中西部地区相比,人均收入和人均财政收支差距甚大。同时,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体制、政策等方面原因,流动劳动人口及其家庭享受不到就业地提供的公共服务,也导致了差距拉大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,通过经济合理布局、资源合理利用、人口合理分布,促进区域均衡发展,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,最终实现共同富裕。

  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是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重要措施。当前,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盲目攀比、重复建设、产业结构趋同等状况,不利于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的优化,不利于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提高,不利于地方和全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,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任务繁重。而我国地域辽阔,各地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差异较大,发展的阶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尽相同,宏观调控不能一刀切。如果不考虑地区的特点和差别,用同一标准去衡量各地发展,评价就难以做到客观公正;用同一政策去指导各地发展,措施也往往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有利于按照区别对待、分类指导的原则,明确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,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政策、实行绩效评价,从而有利于促进区域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、协调发展。

  二、明确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

  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工作自2006年7月开始启动,已经取得了很大进展。国务院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,组织开展了资源环境评价等基础研究工作,研究起草了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思路,拟定了编制规划的指导意见,初步形成了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提纲,并在8个省(区、市)开展了省级层面主体功能区的先行研究工作。这为编制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打下了好的基础。进一步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,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,进一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;按照以人为本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,客观分析和综合评价国土空间,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的数量、位置和范围,合理确定主体功能区的开发方向、调控原则和区域政策,谋划好未来经济布局和人口分布的基本格局,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。

  (一)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要力争做到三个结合。

  一是坚持开发与保护并举、把保护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。根据主体功能定位,确定区域发展的方针,重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资源、保护环境。禁止开发区域,要以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为首要任务。限制开发区域,要实行保护优先,合理开发。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,也要注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。各类区域都要在保护好资源环境的前提下,增强自我发展能力,促进科学发展。

  二是坚持利用市场机制与加强政府调节相结合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,重点开发、优化开发区域主体功能的形成,主要依靠市场调节,政府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,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开发。禁止开发、限制开发区域,更多地体现国家战略意图,政府应完善法律法规和区域政策,合理配置公共资源。

  三是坚持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相结合。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,做到局部服从全局,全局兼顾局部。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的规划组成,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。国家层面规划只划定少部分陆地国土,而且主要针对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区域;省级层面规划划定其余大部分国土,明确四类主体功能区。

  (二)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,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。

  第一,客观分析评价国土空间状况。认识国土空间,是规划国土空间的基础和前提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先进技术手段和已经掌握的各种资料,对各区域可利用的资源、环境容量、发展优势和潜力、薄弱环节和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分析,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,为确定主体功能区提供依据。要科学制定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,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:一是资源环境因素,包括可利用土地资源、可利用水资源、生态系统脆弱性、生态重要性、自然灾害危害性、环境容量、地质状况等;二是现有开发密度因素,包括经济发展、工业化、城镇化、人口聚集与资源环境的适应程度等;三是发展潜力因素,包括科技教育水平、区位条件、国家或地区的战略取向等。要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和特点,各地在综合分析评价时,可以参照国家统一的指标体系,补充必要的分项指标。

  第二,科学划分主体功能区域。总体上讲,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,可以考虑确定为优化开发区域;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、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,可以考虑确定为重点开发区域;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、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的区域,关系较大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,可以考虑确定为限制开发区域;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,可以考虑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。不同区域主体功能的确定,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体现转变发展方式、优化经济结构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,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,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等要求。根据不同地方资源环境等条件,把握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比例,合理控制优化开发特别是重点开发区域的数量和范围,把绝大部分国土用于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生态安全,确保全国18亿亩耕地、16亿亩基本农田的“红线”。

  在区域划分和规划编制中,还应认真研究不同区域资源开发的时序问题。有的地区要加快推进经济转型,及时发展接替产业;有的地区要认真做好前期工作,加强资源战略储备基地的建设。

  第三,健全和完善国土规划体系。主体功能区规划是国土开发战略性、基础性、约束性的规划。要改变过去各种规划相互独立、衔接不够的状况,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,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,以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为支撑,逐步建立起定位清晰、功能互补的国土开发规划体系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,要以其他相关规划为参考,同时应为编制其他相关规划提出方向性、指导性和约束性的要求。比如,主体功能区规划要统筹区域内经济布局、社会事业、人口分布和城镇发展大的格局,为国土开发划出一个基本框架,为城乡、土地等相关规划提供基础。

  第四,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的配套政策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关键靠政策支持。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,研究制定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公共财政政策,特别是要完善中央和省级财政对限制、禁止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制度。研究制定相关投资政策,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,逐步明确政府投资的重点,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、发展能力建设、创新能力建设等,并对社会投资加以引导。研究制定相关产业政策,引导不同区域提升发展水平、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、发展特色经济。研究制定相关人口政策,引导一些区域更多地吸纳外来人口定居落户,一些区域逐步自愿平稳有序地转移人口。还应研究制定分类管理的土地、环保等政策。科学的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,是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保障。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发展的要求,制定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。

  三、落实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工作要求

 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面广,技术要求高,政策性强。按照《意见》的要求,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在2008年编制完成。各地区、各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,密切协作,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按时间进度高质量地完成编制任务。

  加强领导。各省级政府要从全国发展的大局出发,从本地长远发展的大计出发,把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统筹协调,狠抓落实。有专门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,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,细化工作方案,精心组织编制。加强相邻地区之间配合和沟通,做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。

  强化协调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,加强协调配合,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工作,并研究制定相关投资政策、产业政策。财政、国土、环保、劳动、人口计生、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财政、土地、环保、劳动、人口等政策。其他各有关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。全国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赋予的职责,协调解决好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。同时,加强对地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。

  深化研究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是一项创新性很强的工作,必须深入研究、科学制定。应广泛动员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等多学科力量,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,深化对主体功能区基础理论、评定方法、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等方面问题的研究,更好地指导规划编制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,了解情况,解决问题,努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。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,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国务院报告。

  创造条件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、各省级政府应选配知识结构好、业务能力强的骨干,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制队伍。加强相关培训工作,提高规划人员的素质和水平,为做好编制工作提供人才保障。根据规划编制工作任务,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经费,保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。

  广泛宣传。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,事关国家长远发展,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。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,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,宣传规划的指导原则、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,在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,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。

 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工作,任务光荣而艰巨。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,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饱满的热情、科学的态度、扎实的作风,认真做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,不断开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局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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